燃气蒸汽锅炉的 操作:
1、凡操作锅炉的人员 熟知所操作锅炉的性能和有关 知识,持证上岗。非本岗人员严禁操作。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将设备及运行的 情况进行交底。交接班时要检查锅炉是否完好。
2、锅炉及 附件应检验合格,并在期内。
3、启炉前准备
①燃气炉检查燃气压力是否正常,不要过高或过低,打开油气的供给节门;②检查水泵是否上水,否则打开放气阀,直水为止。打开上水系统的各个节门(包括水泵前后及锅炉的上水节门);③检查水位计,水位应在正常位置,水位计器、水位色塞需处在打开位置,假水位,若缺水可手动上水;④检查压力管道上的阀门, 打开,烟道上的挡风板 全部开启;⑤检查控制柜上的各个旋钮均处于正常位置;⑥检查蒸汽锅炉出水阀应处于关闭状态,热水锅炉循环水泵出气阀也应是关闭状态;⑦检查软化水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制造出的软水的各种指标是否符合 标准。
4、启炉运行
1)蒸汽锅炉⑴打开总电源;⑵启动燃烧器;⑶锅筒上的放气阀,冒出的 是蒸汽时,关闭之;⑷检查锅炉人孔,手孔法兰和阀门,发现渗漏处加以紧固,紧固后如渗漏,停炉检修;⑸当气压升0.05~0.1MPA时,补水,排污,检查试验给水系统和排污装置,同时冲洗水位表;⑹气压升至0.1~0.15MPA时,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⑺气压升至0.3MPA时,“负荷大火/小火”旋钮旋至“大火”,加强燃烧;⑻气压升至2/3运行压力时,开始暖管送气,缓慢开启主汽阀,避免水击;⑼排水阀冒出的 是蒸汽时关闭之;⑽全部排水阀关闭后,缓慢开启主气阀至全开,再回转半圈;⑾“燃烧器控制”旋钮旋至“自动”;⑿水位调节:根据负荷调节水位(手动启停给水泵),低负荷时水位应稍高于正常水位,高负荷时,水位应稍低于正常水位;⒀汽压调节:根据负荷调节燃烧(手动调节大火/小火)⒁燃烧状况判断,根据火焰颜色,烟气颜色判断空气量燃油雾化状况⒂观察排烟温度,烟温一般控制在220--250℃之间,同时观察烟囱的排烟温度,浓度,将燃烧调整到 佳状态。
2)热水锅炉⑴打开总电源;⑵启动循环泵;⑶缓慢开启循环泵出口阀;⑷启动燃烧器;⑸15分钟后““负荷大火/小火”位色钮旋至“大火””⑹“燃烧器控制”旋钮旋至“自动”。
5、正常停炉
热水锅炉A正常停炉:热水锅炉①“负荷大火/小火”旋钮旋至“小火”;②关闭燃烧器;③关闭燃料供给阀;④闭烟道挡板⑤锅炉出水温降至50℃后,关闭循环泵出口阀。⑥停止循环泵蒸汽锅炉①“负荷大火/小火”位置;②关闭燃烧器;③蒸汽压力下降至0.05-0.1MPA时进行排污;④关闭主汽阀;⑤手动补水至稍高水位;⑥关毕给水阀;⑦关闭燃烧供给阀;⑧关闭烟道挡板;⑨关闭总电源B紧急停炉热水锅炉①关闭锅炉进出口阀门;②打开紧急排放阀和紧急补水阀;③关闭总电源开关;④通知上级 ;蒸汽锅炉①关闭主蒸汽阀;②关闭总电源;③通知上级 。
燃气蒸汽锅炉的注意事项:
1、锅炉出厂时应当附有“ 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 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2、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的单位应当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格证书,方可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安装、维修、改造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辖区的特种设备 监督管理部门,并将开工告知送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告知后即可施工。
3、锅炉安装、维修、改造的验收。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要向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申报锅炉的水压试验和安装监检。合格后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特种设备检验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整体验收。
4、锅炉的注册登记。锅炉验收后,使用单位 按照《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填写《锅炉(普查)注册登记表》,到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并申领《特种设备 使用登记证》。
5、锅炉的运行。锅炉运行 由经培训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持证人员操作,使用中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八项制度、六项记录。
6、锅炉的检验。锅炉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未经 定期检验的锅炉不得使用。锅炉的 附件 阀每年定期检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检定一次,未经定期检验的 附件不得使用。
7、严禁将常压锅炉安装为承压锅炉使用。严禁使用水位计、 阀、压力表三大 附件不全的锅炉。